精装房入住一年多吊顶掉落 业主如何维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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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5日,家住昌平区金域华府东住总·万科小区的荣先生反映,8月14日上午,他家卧室一处天花板吊顶突然脱落,差点砸到怀孕8个月的妻子。还好妻子只是受到惊吓,并无大碍,希望开发商能给个说法。对此,北京万科回应称,维修期间将承担业主在外住宿全部费用。
荣先生所在单元楼共有27层高,他家在9层。昨天中午,记者在荣先生家看到,卧室床头上方天花板出现一块长约2米、宽70厘米吊顶脱落痕迹,掉落的吊顶水泥碎块已被清理干净。
卧室床头上方吊顶脱落
据荣先生介绍,房子是在2012年9月购买的精装修期房,2014年12月底交付,并于去年2月入住。8月14日上午11点左右,事发时他妻子在卧室刚从柜子里取完衣服,可能是关柜门一瞬间,床头上方的一块吊顶突然掉落。荣先生称,掉落的吊顶离妻子只有1米多远,床上、地上散落许多水泥碎块。
“妻子幸亏没在床上躺上,否则后果不堪设想。”荣先生称,他妻子已怀有8个月身孕,平时周末起得很晚,而事发当天正值周日,因为天气较好她准备出去散步。还好妻子当时只是受到惊吓,并无大碍。事发后,荣先生给物业打电话,开发商和物业工作人员把掉落的垃圾清理干净。截至昨天中午,也没有相关人员联系他进行维修。荣先生表示,此外,还有前几天楼上地暖接口渗水,家里柜子和壁纸都受到了影响,“没想到房子才入住一年多就出了问题,希望开发商能给个说法。”
昨天中午,记者找到该小区所属物业中心。一名工作人员表示,该业主房屋仍在保修期内,应由开发商进行维修,目前已联系开发商。
昨天下午,北京万科回应称,2016年8月14日,北京万科金域华府项目收到业主报修,因空调室外机漏水导致业主家中吊顶部分脱落,未造成人员受伤,给业主生活造成了困扰。公司对此事高度重视,第一时间向业主表达了歉意,同时承担维修期间业主在外住宿的全部费用。因受损情况尚在评估中,会积极与业主沟通后续的房屋维修方案并承担相应责任。
1、想退房的要果断。根据购房合同约定,延期30天业主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即退房,但当多位业主找到开发商递交退房申请的时候,开发商却以各种理由表示退房时间或程序没有那么快进行,甚至要求按揭的业主先还清银行按揭款再来谈退房,这显然是开发商故意刁难或者拖时间。因此,想要退房的业主无需跟开发商多交涉,因为也是没有结果的,在逾期30天后,可以递交退房申请或发函的形式通知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,但要保留好凭据和签收记录(最好是EMS快递发送),然后即可以起诉。目前已经有胜诉判决,即判决开发商返还购房款,支付违约金,赔偿利息损失等。
2、不想退房的要积极争取。在跟部分业主交流过程中发现,很多业主还是不想退房的,因为买个房子也不容易,宁愿再等等,而且开放商也是有补偿的,虽然不多,只有每天万分之1-1.5(具体要看合同)。对于这样的业主,可以积极与开发商争取更大的补偿,据我了解也有业主跟开发商沟通后获得了免费赠送储物间的补偿。但需要注意补偿一定需要书面形式确定下来,切勿停留在口头上。
3、犹豫的要时刻关注开发进度和开发商动向。也有的业主很犹豫,不知道要不要退房,对于这样的业主,应该时刻关注楼盘开发的进度和开发商的动向,看是不是符合开发商所描述的情形,稍有不对可此采取措施应对,切勿拖延太久错过合同约定解除的解除期限。我代理的一位业主他的商铺已经延迟近一年未交付,目前还没有确定的交付时间,他在一年中只是跟开发商打过几次电话问什么时候能交付,这样不仅错过了合同约定的30日内解除合同的解除期限(补充协议中约定,目前有争议,倾向于无效),而且也没有留下催告交房的书面证据,诉讼过程中就相对比较被动了。
但这都不是最关键的问题,之所要大家关注开发进度和开发商动向,是因为如果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有解除权一年之后再起诉的,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规定视为放弃解除合同的权利。也就是说假设交房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,延期30日可以解除合同,那么等到2013年7月30日业主仍不要求解除合同,视为放弃解除合同的权利。
文章来源:http://news.focus.cn/gy/2016-08-17/11080447.html